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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4.9”交通事故致柴油罐车泄漏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

2018-08-02

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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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9日15时40分,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发生柴油罐车道路交通事故,致柴油泄漏进入汭河后汇入泾河,造成跨甘肃、陕西两省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应急办、西北督察局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两省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做好应急应对工作。通过甘肃、陕西两省共同努力,4月13日18时始,受污染河段石油类浓度持续稳定达标,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甘肃、陕西两省先后终止应急响应。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2号)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启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成立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资料核查、人员询问及专家论证,查明了事件原因和经过,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交通事故致柴油罐车泄漏次生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交通事故概况

  2018年4月9日15时40分,陕西省勉县致远运输公司一辆重型油罐车(陕F51118,陕F5156挂)途经泾川县境内省道304线1KM+500M处,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翻斗车(甘L30621)相撞肇事,造成油罐车悬空于汭河河堤,罐体形成5处裂口且高度倾斜,导致罐体内柴油泄漏至汭河。

  (二)污染过程

  4月9日17时,柴油罐车被救援运离现场;19时王母宫断面(事发点下游1公里)石油类超标49.2倍。10日23时,泾河平凉和庆阳两市交界长庆桥断面(事故点下游42公里)石油类超标71.4倍。11日2时,甘陕交界长宁桥断面(事故点下游72公里)石油类首次超标10.4倍,12时最高超标120.6倍。13日12时,咸阳市永寿县石桥断面(事故点下游182公里)首次超标0.2倍,13时超标0.4倍,随后持续达标。

  4月13日15时起,甘肃省境内泾河全线持续稳定达标;18时起,陕西省境内泾河全线持续稳定达标。4月14日11时起,甘肃省各级相关政府解除应急响应。4月15日12时起,咸阳市政府解除应急响应。

  (三)直接经济损失

  经评估,此次事件应急处置阶段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1.27万元,其中甘肃省364万元,陕西省237.27万元。

  (四)环境影响情况

  事故罐车共载有柴油31吨,罐体内残存7吨,泄漏24吨。其中泄漏至汭河河堤后清理转运11.6吨,泄漏入河12.4吨。此次事件造成汭河、泾河下游182公里河段水体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其中甘肃省境内72公里,陕西省境内110公里。经排查,沿河无集中式饮用水源,未造成居民生活用水影响。

  二、应对处置

  事件发生后,甘肃、陕西两地相继启动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统筹开展应对工作。4月11日,生态环境部工作组紧急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两省联合开展应对。通过强化控源减污、应急监测、信息公开等措施,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避免了污染进一步扩大,并维护了社情舆情稳定。

  (一)切断源头

  事故发生后,泾川县第一时间对柴油罐车进行了安全移置,防止罐体内残存柴油继续泄漏;沿事故点汭河河床修筑约1米高围堰,减少柴油流入汭河;调用吸污车收集河床上相对集中的油污,铺设吸油毡吸附河床上分散油污;河床表面油污基本清除后,将受污染的河床土壤清运处置,并通过多次回填清洁土蘸和后再清运的方式切断污染源。

  (二)拦截吸附

  甘肃省平凉、庆阳两市先后设置吸油毡、拦油坝(索)72道,其中水泥管活性炭拦截坝3道,利用天然河床构筑临时纳污坑塘2个,对河面浮油进行人工收集和喷淋降解。通过多种措施进行降污,延缓了污水出省界约17个小时,为下游应急处置争取了时间。陕西省咸阳市先后在长武、彬县、永寿三县境内设置活性炭拦截坝5道,将污染控制消除在咸阳市境内。

  (三)应急监测

  事件发生后,甘肃省平凉市、庆阳市环境监测站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订应急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并先后6次优化调整方案。两市在应急前线建立现场临时实验室各1座,提高了监测分析效率。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咸阳市先后6次优化调整方案,统筹全市环境监测力量开展工作。应急期间,甘陕两省共采集样品928个,出具监测快报235期,为应急处置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撑。

  (四)信息公开

  事件发生后,甘肃、陕西相关市县政府统筹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发布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4月11日,在预判可能会造成甘、陕跨界污染的情况下,平凉市及泾川县政府连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和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平凉市、庆阳市分别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台、手机客户端等官方媒体平台对事件处置相关情况进行报道。12日,咸阳市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台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和报道。通过甘陕两省三市及时公开信息,处置过程中未出现炒作、恶意宣传报道等情况,社会秩序良好。

  三、主要问题

  (一)泾川县政府在事件初期对污染严重性预判不足,处置措施不够科学有效

  未及时查明污染情况,对可能造成跨省界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形势预判不足,未提请上级政府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对泄漏至汭河河床上的柴油清理不彻底,未及时彻底切断污染源头;拦截吸附措施不够科学,初期仅使用吸油毡、拦油索、秸秆等开展处置。

  (二)平凉市环保局在事件初期未科学监测跟踪污染趋势,监测布点不科学

  4月9日19时至4月10日20时共12批监测期间,在石油类监测指标已超标的事故点下游2公里处,至长庆桥断面之间约40公里河道中,均未再设置监测点,且频次偏低,未能及时跟踪研判污染趋势,无法为科学设置拦截吸附设施提供技术支持;未及时查明掌握污染情况,在距离市界断面上游5公里处实际已发现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送了包含“可断定境内污染源已全部切断并清除,预计短时间内可解除应急状态”相关内容的报告。

  四、事件原因和性质

  此次事件由交通事故致柴油泄漏直接引发,造成了甘肃、陕西两省跨界污染,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件级别为重大。经调查认定,事件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致柴油罐车泄漏至汭河后汇入泾河。间接原因是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在事件初期对污染严重性预判不足,应对能力薄弱、措施不够科学有效,造成跨省界污染。

  五、有关建议

  (一)以强化预案管理统筹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地方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政府预案,明确区域主要环境风险和敏感点,详细规定各部门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同时要以强化预案规范化管理为抓手,针对区域特征环境风险源,建立完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实体库和信息库、环境应急专家库,为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保障。平凉、庆阳两市要分别针对泾河流经平凉、庆阳段附近道路危化品运输环境风险突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涉危跨界专项预案。

  (二)强化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此次事件涉及的平凉市泾川县,庆阳市宁县,咸阳市长武、彬县、永寿县中仅有彬县具备石油类指标的应急监测能力,其他4县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均由相关市级环保部门支持开展。平凉市环保部门存在监测人员少、应急监测设备缺乏且老旧严重等问题,在加密监测布点和检测分析方面存在较大困难。相关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等相关要求,在全面评估当地主要环境风险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同时各市要结合环保垂管工作实际,根据各县(区)环境监测标准要求的高低,探索建立分级环境监测模式,实现全市环境应急资源共享,补齐部分县级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短板。

  (三)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动机制

  泾河是甘肃宁县与陕西长武县的界河,也是黄河第一大支流渭河的最大支流,一旦受到污染,将极易造成跨省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并对下游渭河、黄河沿线饮用水水源地构成威胁。平凉、庆阳、咸阳三市要切实加强应急联动、建立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构建跨省市、多部门、上下游协同作战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案设计,促进信息、资源高效共享,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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