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关于2021年第5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1-12-07

2021-12-07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9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3
  传真:010- 6564578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

2021年第5批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明细表

序号

受理号

物质名称

申请人/代理人

活动类型

新用途环境管理要求

1

C1-210006

甲基磺酸3-氯-2-乙烯基苯基酯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

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时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