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南宁赢创美诗药业有限公司的2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5日—17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 6564578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
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明细表
序号 |
受理号 |
物质名称(CAS号) |
申请类型 |
申请人/代理人 |
活动类型 |
1 |
J1-210001 |
(5Z)-5-亚苄基咪唑烷基-2,4-二酮(74805-60-0) |
简易登记 |
南宁赢创美诗药业有限公司 |
生产 |
2 |
J1-210002 |
(5Z)-5-(2-甲基亚丙基)咪唑烷基-2,4-二酮 (1369499-44-4) |
简易登记 |
南宁赢创美诗药业有限公司 |
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