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03-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船舶工业废水、废气对环境的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船舶工业的船厂、造机厂、仪表厂、武备厂等。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