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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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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Codes for Water Environmental Function Zone Categories

标准号:HJ 522—2009

2010-04-01 实施

2010-04-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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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为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提供技术支撑,规范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标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类别与代码。本标准中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环境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HJ 52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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