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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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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照明光源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Lighting source

标准号:HJ 2518-2012代替HJ/T 230-2006

2012-10-01 实施

2012-10-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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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照明光源能效水平,降低产品在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照明光源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单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T 230-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照明光源(HJ 251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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