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生态环境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船舶防污漆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Ship anti-fouling paints

标准号:HJ 2515-2012

2012-10-01 实施

2012-10-01 实施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船舶防污漆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船舶防污漆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船舶防污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船舶防污漆(HJ 2515-2012 )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