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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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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盒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Ink-jet cartridge

标准号:HJ 573-2010

2010-07-01 实施

2010-07-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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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减少喷墨盒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促进环保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参照日本环境协会环境标志事务局“生态标志种类NO.142”《墨盒 Version1.0 2008》标准制订。本标准对喷墨盒中有毒有害物质及环境设计、回收与再利用和公开信息提出了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喷墨盒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喷墨显像技术设备的喷墨盒,包括新品喷墨盒和再生喷墨盒。本标准不适用于连续打印速度>60(页/min)以及打印速度>70(页/min)喷墨设备所使用的喷墨盒。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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