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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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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墨水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Ink for ink jet printing

标准号:HJ 567-2010

2010-06-01 实施

2010-06-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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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喷墨墨水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促进低毒、低挥发性喷墨墨水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参照日本生态标志《墨水盒》(NO.142)等标准中有关墨水的规定,并结合国内喷墨墨水生产企业的技术现状和产品环境特性而制定。本标准对喷墨墨水中的有害物质、包装和公开信息提出了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喷墨墨水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喷墨设备用墨水。本标准不适用于辐射固化喷墨墨水。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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