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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ODS Substitute

标准号:HJ/T 225-2005 代替HJBZ 41-2000

2006-01-01 实施

2006-01-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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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替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各类产品,包括致冷剂、发泡剂、抛射剂、清洗溶剂、灭火剂、灭菌剂等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HJ/T 225-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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