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资源、能源的合理配置,鼓励废纸回收再利用,减少再生纸制品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纸制品》(HJBZ 5-2000)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纸制品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废纸生产的再生纸和以废纸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装饰及建筑材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5-200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纸制品(HJ/T 20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