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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2021年11月25日废止)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Capital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Check and Accept of Completed Project

标准号:HJ/T 407—2007

2008-04-01 实施

2008-04-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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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范围确定、执行标准选择的原则;工程及污染治理、排放分析要点;验收监测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监测结果评价技术要求;验收调查主要内容以及方案、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制造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机械制造业的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规范执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HJ/T 40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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