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流量和中流量两类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HBC 3—2001)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74-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