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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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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浅池气浮装置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Air floatation device with shallow tank

标准号:HJ/T 282-2006代替HCRJ 052-1999

2006-09-15 实施

2006-09-15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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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浅池气浮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用浅池原理和零速理论集反应、分离、撇渣、沉淀、刮泥于一体的气浮装置。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浅池气浮装置(HJ/T 28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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