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斜管(板)隔油装置的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石化、铁路、钢铁及石油等行业中,非乳化状态的含油(密度为830kg/m3~900kg/m3的矿物油)污水处理工艺中采用的斜管(板)隔油装置(以下简称隔油装置)。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斜管(板)隔油装置(HJ/T 244-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