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水库、湖泊、江河水中总氮的测定。检出限0.050mg/L,测定下限0.200mg/L,测定上限100mg/L。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