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1-01 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测定。当采样条件为1L时,本方法的氮氧化物检出限为10mg/m3;定量测定的浓度下限为34mg/m3;在不作稀释的情况下,测定的浓度上限为1730mg/m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