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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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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纤维(已废止)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olid wastes as raw materials—Waste and scrap of fibres

标准号:GB 16487.5-2005 代替GB 16487.5-1996

2006-02-01 实施

2006-02-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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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境外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规范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查许可,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纤维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废纤维的进口管理。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纤维(GB 16487.5-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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