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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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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已废止)

The Principle and method of confirm limits for exhaust smoke from lug-down mode for in-use motor vehicles with C.I.E.(Compression Ignition Engine)

标准号:HJ/T 241-2005

2006-01-01 实施

2006-01-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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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05),控制在用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限值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提出了排气烟度的参考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决定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的地方,制订在本地实施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


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HJ/T 24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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