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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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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已废止)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 from C.I.E.(Compression Ignition Engine) and vehicle equipped with C.I.E.

标准号:GB 3847-2005

2005-07-01 实施

2005-07-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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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的排气烟度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排气烟度的排放,包括发动机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的排放,包括新车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新生产汽车和在用汽车的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按原GB14761.6-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生产制造的在用汽车。测量方法与原GB/T3846-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 滤纸烟度法》规定的波许烟度法相同,相应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列入本标准。 本标准也适用于污染物排放符合GB18352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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