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生态文明奖评比表彰活动办法》《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自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关于优化制药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指出,开展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对于推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要树立鲜明导向,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表彰在生态文明实践探索、文化传播、理论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坚持公平公正、严谨规范、优中选优,加强全过程监督,切实维护评选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深入挖掘、积极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讲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故事,激发广大群众自觉投身美丽中国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会议强调,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是生态环境部门履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要统筹推进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加强与日常监管工作深度融合。要科学谋划年度评估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数据真实、评估客观、结果可信,为推动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制定纺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利于更好防范水环境风险,促进行业绿色健康发展。要做好标准宣贯解读和培训指导,加强配套能力建设,切实推动标准有效执行。要持续健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结合实际优化完善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推动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会议强调,出台《意见》是更好服务制药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管理效能。要持续优化制药行业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深化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加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和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地方业务指导,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于会文、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李高,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任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