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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义永丰油脂厂被责令限期整改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责成当地加强监管

2014-01-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4-01-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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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讯 有群众反映,福建省南安市正义永丰油脂厂存在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后,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立即责成福建省环保厅调查处理。经查,永丰油脂厂主要存有环评制度落实不到位等4方面环境问题。

  南安市正义永丰油脂厂年产60吨工业用大豆油项目于2004年8月获南安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08年10月通过南安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

  永丰油脂厂配套建设一座15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2013年6月开始停产。

  永丰油脂厂业主于2013年7月新注册福建省钜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海生物公司”),在生产车间北侧新上一个年产浓缩磷脂7800吨的建设项目,于2013年6月获南安市环保局环评批复。福建省环保厅2013年11月21日现场检查时,主要设备已安装完毕并开始调试。

  经查,永丰油脂厂存在的环境问题有:

  一是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永丰油脂厂原材料由半成品大豆油改成食用油加工企业的罐底油,并增加了使用硫酸工艺。

  二是环评制度落实不到位。钜海生物公司新上的浓缩磷脂项目的两吨生物质燃料锅炉除尘废水未按环评要求全部回用,部分除尘废水直接外排。

  三是企业应急管理不到位。永丰油脂厂紧邻官坝溪,未制定应急预案,储酸罐和钜海生物公司成品罐等未建设围堰等环境应急设施。

  四是企业环境管理不规范。第一,永丰油脂厂原生产车间内环境混乱,蒸汽池之间采用软管连接,车间地面残留部分滴漏的油污。第二,永丰油脂厂和钜海生物公司生产用水采用山泉水和地下水,未安装计量装置。企业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建设不规范,未安装流量计。第三,生产过程未建立相关台账记录,无法通过物料衡算核实硫酸和油脂等原辅材料实际用量。

  2009年至今,南安市环保局共接访处理群众投诉永丰油脂厂环境问题7件。经查,投诉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

  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分别于2010年6月、2011年8月和2012年3月对这家工厂生产废水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SS、CODcr、BOD5、动植物油和氨氮等各指标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排放标准。

  2013年11月,福建省环保厅监测结果显示,排污口上游官坝溪断面和下游的官坝溪断面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厂内机井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厂界外西北侧水井水质监测指标中,亚硝酸盐浓度为0.09mg/L,氨氮浓度为0.705mg/L,属《地下水质量标准》Ⅴ类水质。

  福建省环保厅分析认为,地下水氨氮和亚硝酸盐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永丰油脂厂位于农村,地下水受到居民生产生活污染;永丰油脂厂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跑、冒、滴、漏及少量的设备清洗废水,群众反映的永丰油脂厂每天排放3000吨废水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福建省环保厅已责成南安市环保局对永丰油脂厂和钜海生物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依法查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

  一是责令永丰油脂厂立即关闭,并彻底拆除原生产车间、蒸汽池、储酸罐等设施;

  二是责令钜海生物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采用生物质作为锅炉燃料,锅炉除尘废水全部循环使用;

  三是责令钜海生物公司立即安装用水和排水计量装置,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工作,同时限期完成废水处理设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限期完成应急预案制定和报备工作,并配套建设应急围堰等相关应急设施;

  四是加大对北侧官坝溪、厂区及附近的地下水水质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

  目前,永丰油脂厂生产车间、蒸汽池和锅炉大部分已拆除。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将继续跟踪督办,责成福建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执行到位,督促拆除到位、整改到位;公开案件情况和整改情况,将这一案件纳入环保后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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