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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恒源冶金化工公司存在6项违法问题 环境保护部将此案纳入后督察

2014-01-03

20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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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讯 接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翟青和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长周英在群众反映四川省广汉恒源冶金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信访件上的批示后,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于2013年10月17日联合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进行了暗查,10月18日又联合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四川省环保厅进行了突击检查。

  据调查,这家公司位于四川省广汉市新丰镇广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公司于2007年2月12日初次取得含镍、含钴危险废物处置资质。2010年12月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2010年11月,广汉市环保局批准其氧化钼生产线及偏钒酸铵生产线搬迁项目,年产偏矾酸铵1500吨、氧化钼400吨。2011年3月,这家公司偏钒酸铵生产线擅自投入试生产(由于市场原因未生产氧化钼,并间断性将偏钒酸铵产品调整为红钒产品,主要副产品为磷酸三钠)。

  经检查组现场核实,举报人所称“暗排口”实为企业雨水排放口。外排水样检出总铬、六价铬等重金属污染物,但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限值。举报件照片中绿色废渣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铬(三价铬),堆放场地有防渗处理措施。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于2013年11月5日反馈了举报照片中绿色废渣浸出液分析结果,未检出六价铬,再次确认绿色废渣不属于危险废物。

  从总体调查结果来看,公司存在以下6项环境违法问题:一是氧化钼生产线及偏钒酸铵生产线搬迁项目投产至今已超过两年,但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二是环评制度执行不到位,高氨氮废水处理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回转窑等设备烟气除尘设施不完善,生产废水未全部回用。三是氢氧化铬废渣贮存场所不规范,无渗滤液收集系统,且未对渗滤液分析并进行相应收集处理。四是厂区内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五是主要产污环节与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与水回用设施之间通过软管连接,不利于环境监管。六是物料衡算不平衡,存在违法排放的嫌疑。从这家公司原材料明细账等材料分析,2011年1月至2013年9月亚硫酸钠药剂用量为339.1吨(纯度96%)、硫化钠药剂5.83吨,不足以将同期9582.6吨原料矿(三氧化二铬含量约7%)的铬全部解毒处理。另外,按照公司现有氨氮处理工艺,废水中氨氮无法达标回用(<15mg/L),检查时发现外排明沟内壁水位线以上水渍pH值在10左右,存在通过雨水沟排放碱性废水痕迹。

  针对偏钒酸铵生产线擅自投入生产的问题,广汉市环保局曾3次责令其停产整改。广汉市环境监测站对这家公司外排水及周边水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自企业投产以来,未发现重金属超标,2013年以来未发现这家公司排水口氨氮超标。

  2013年10月10日,接到环境保护部信访办转来的群众举报件后,德阳市、广汉市环保局对这家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口废水各项污染因子未超标。广汉市环保局现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向广汉市政府申请协调供电部门实施断电措施。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责成四川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这家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处理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对这家公司的日常监管,在完成整改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不定期进行暗查和突击检查,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并将此案纳入环保后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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