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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态补偿助推玉树发展

2010-05-13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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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已进入灾后重建阶段,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建设高原生态旅游城市,成为玉树今后的发展方向。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玉树乃至青海付出艰巨的努力,更需要国家层面的法律、政策支持。科学制定和全面推行生态补偿,是玉树灾后重建的有力助推。

  位于三江源核心区的玉树,长期以来为了保护三江源生态,为了国家的利益,牺牲了自身的发展机会。按照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从2005年开始,青海省委、省政府取消了玉树州的GDP考核,取而代之的是对其生态保护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进行考核。为保护生态做出了巨大贡献,被划定为限制、禁止开发区域的玉树及生态地位类似地区,却大都没有获得合理的生态补偿。放弃了发展机会的玉树,目前仍是青海省最贫困、最落后的地区之一。

  灾后重建,以玉树而言,是一个重新审视和定位自己的机会;灾后重建,也让玉树及类似地区的生态补偿问题不容回避地摆在我们面前。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和地方自主性探索推动下,我国生态补偿试点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无论是国家层面的试点,还是地方层面的试点,都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生态补偿范围的争议、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难以到位、缺乏统筹协调等,严重阻碍了生态补偿的开展。

  分析其中的深层次原因,我们可以发现,长期以来,资源无限、环境无价的观念根深蒂固,也渗透在社会和经济活动的体制和政策中。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公平发展原则,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保护区和周边地区、上下游地区都应当承担起生态补偿的各自责任。

  以玉树为例,当地人民为保护三江源做出的无私奉献,全国的大多数人都是受益者。长江流经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黄河流经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澜沧江也流经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游生态受益地区理应对上游生态保护地区进行补偿,以弥补其放弃发展机会带来的损失。

  如果玉树不顾自身特殊的生态地位,追求自身的发展最大化,将丰富的自然资源转化为直接财富,带来的可能是对下游地区发展机会的限制和发展能力的损害。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既是对玉树人民的最大帮助,也有利于促进发展机会的公平,最终推动社会公平。

  玉树的灾后重建,让生态补偿再一次进入我们的关注视野。一套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无疑会成为玉树灾后重建有力的支援,也将是保障与玉树生态地位类似地区发展的重要基石。

  推动生态补偿,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何界定生态补偿的范围和对象?生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又是怎样的?怎么去实施?如何去监督?国家和地方层面上的试点推动也往往受制于这些问题。在积累了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经验以及地方立法实践经验之后,一部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无疑是当前推动生态补偿的最有力的利器。

  值得欣喜的是,就在玉树大地震发生后的不久,传来《生态补偿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启动的消息。尽管解决相关问题需要时间,法律出台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仍然值得我们与玉树一起翘首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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