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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党组下发通知要求 学习先进事迹 探索环保新路

2010-04-02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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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记者 杨立群 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党组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国环保系统开展“学习沈浩同志,做环保卫士”主题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增强全国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升素质能力,努力破解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

  在3月31日举行的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设立专栏、发现典型、交流经验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热潮,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像沈浩那样做官做人,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勤奋务实,干事创业,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努力推进环保事业科学发展,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人民和事业的忠诚。

  通知指出,要学习沈浩同志的宗旨意识、思想品格、精神境界和扎根基层、埋头苦干的实干作风,突出“学习沈浩同志,做环保卫士”这个主题,教育引导全国环保系统各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工作本领,努力破解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一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激发内生动力;二要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问题;三要注重典型引路,营造良好氛围;四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环境保护部党组开展“学习沈浩同志,做环保卫士”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实践活动。要认真组织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召开组织生活会、读书研讨会、座谈会等,组织干部职工交流心得,深刻理解沈浩同志的精神风貌、高尚品格、扎实作风,提高宗旨意识、思想品格和精神境界。要加强基层实践,注重总结提高,拓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基层进行工作调研,安排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汲取智慧,改进作风,锻炼能力,提高水平,服务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环境保护部党组负责“学习沈浩同志,做环保卫士”主题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宣传教育司、驻部监察局承担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负责组织本省(区、市)环保系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学习实践活动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联络人,加强与环境保护部的沟通、协调、联络。

  要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加强舆论宣传,坚持典型引路,推动经验交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发挥聪明才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本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每季度至少报送1份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

  要取得实际效果。学习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实际,紧密结合工作,紧密结合思想状况,各单位、各部门要有具体的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举措,以学习实践活动推进工作,两促进,两不误。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要在提高干部素质、培养锻炼干部、服务基层解决问题、维护群众环境健康、推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统筹学习活动。要将学习实践活动和中央宣传表彰的一系列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结合起来,与“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争创一流,为推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建功立业,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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