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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灾区污染防治、防疫、临时安置区建设等急需指导 多项技术指南是怎样出台的?

2008-06-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08-06-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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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指导灾区开展污染防治、防疫、饮用水安全、废物处置、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等方面工作,环境保护部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全力以赴地投入地震灾区有关技术指南的制定工作。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陆续制定出台了《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等7项技术指南。

  抗震救灾工作的初期,灾区饮用水安全问题比较突出。5月17日晚18时,环境保护部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根据前方工作组的要求,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三项技术文件。会议结束后,科技标准司立即研究、确定了技术文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文件编写组,连夜召集或联系有关单位专家启动了文件编制工作。

  5月17日,参加文件编制工作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的专家,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全身心地投入了紧张的工作。同时,密切关注不断发展变化的抗灾形势,及时调整文件内容。

  经过60多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数易其稿,至5月20日早晨形成了3个技术指南草案。上午9时,按照正在抗震救灾前线指挥的周生贤部长尽快完成编制工作、及早发布的指示,科技标准司紧急行动,在不到5个小时的时间里,完成了技术指南的征求意见、修改、起草发布公告、报批等工作。并连夜将技术指南的内容印制成《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技术指南》小册子,于5月21日上午快件发往灾区各省市。

  《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分别对地震灾区饮用水水源选择、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保护、影响水源危险因素预防和监控、饮用水净化处理、水源水质监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此后,随着抗震救灾形势的变化,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成为工作的重点。5月27日,环境保护部根据救灾工作中存在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临时安置区的环保管理等问题,决定制定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和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等两项技术文件。科技标准司再次召集专家,启动编制工作。根据灾区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安置区建设形势严峻、管理能力薄弱等实际情况,设置了切实可行的技术内容。5月30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两项技术指南。同时,科技标准司根据部领导的要求,印制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相关国家环保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和《地震灾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第一册)》,与两项技术指南一起发往灾区各省份。

  随着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建设进程加快,过渡性安置区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面水体,对下游饮水安全造成威胁,而安置区大量的生活垃圾也将成为灾区发生疫情的重大隐患。科技标准司于5月28日组织清华大学、北京环科院、中国环科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卫所、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两个技术指南编制组,编制《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和《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指南》,以指导安置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同期建设。

  由于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存在较多特殊性,所要选择的技术路线与常规的成熟技术路线不同。为使技术文件对灾区具有切实可行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专家们对每一条技术路线都反复讨论,经过连续4个昼夜的紧张工作,完成了两项指南的征求意见稿。

  6月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和《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指南》。两项指南分别对地震灾区建设过渡安置房时需要配套建设的粪便和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装置、污水消毒装置等环保设施的工艺技术、工程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以及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垃圾处理的一般原则,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等环保相关技术要求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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