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我局认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等44家聘用单位472名焊接人员符合资格申请相关要求,批准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见附件1),共计472项合格项目;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聘用单位的15名焊接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变更(变更信息见附件2),共计24项合格项目;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等24家聘用单位的78名焊接人员符合资格延续相关要求,同意延续(延续信息见附件3),共计84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焊接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焊接活动;焊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聘用单位和焊接人员对焊接质量负责。
国家核安全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