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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2-24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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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18日。考试依据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负责。
  请相关报考人员关注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hinansc.cn/)“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专栏,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后续考试安排相关工作如有调整,将通过专栏及时发布。
  联系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李莉、孙僖悦
  电话:(010)82205815、8220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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