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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23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3-02-09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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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我局认为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等4家聘用单位的5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更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见附件1),共计9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和无损检验人员对无损检验结果报告负责。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表

序号

现聘用单位名称

姓名

方法与

等级

有效期至

原聘用单位名称

1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倪宏州

PT-Ⅱ

2021年05月31日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

RT-Ⅱ

2021年10月31日

3

VT-Ⅱ

2022年05月31日

4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姚龙

VT-Ⅱ

2022年09月20日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5

杨玉龙

VT-Ⅱ

2027年07月28日

6

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

卢玮

VT-Ⅰ

2026年12月02日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7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高亚军

MT-Ⅰ

2026年01月31日

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8

PT-Ⅱ

2022年12月31日

9

UT-Ⅱ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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