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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21年第四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1-06-02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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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3),我局认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聘用单位的115名焊接人员符合资格申请相关要求,批准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见附件1),共计115项合格项目;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聘用单位50名焊接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更换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见附件2),共计383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焊接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焊接活动;焊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聘用单位和焊接人员对焊接质量负责。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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