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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20年第一批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2020-05-14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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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等2家营运单位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进行了监督,对执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李晓龙等19人满足取照相关要求,李俊等21人满足换发执照相关要求,批准向上述40人颁发民用核设施核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基本信息见附件)。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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