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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3年5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3-05-24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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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23日我部共受理5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5646144
  传  真:010-6564616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35

序号

项目名称(报告表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江西省兴国-峡江地区铀矿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西省赣州市;黑龙江省黑河市;贵州省黔西南州、六盘水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辽宁省朝阳市、葫芦岛市、锦州市、阜新市、沈阳市、鞍山市和辽阳市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核工业二八〇研究所;核工业二四三大队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中核华西地勘科技;核工业二〇八大队

2023-5-23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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