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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3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3-05-23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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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3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084、65646106
  传  真:010-6564608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广西防城港核电厂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

广西防城港核电厂56号机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西防城港核电厂现有3台运行机组、1台在建机组。1、2号机组采用我国百万千瓦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技术方案(CPR1000)。3、4号机组采用华龙一号(HPR1000)技术路线,其中3号机组为广核集团“华龙一号”首堆,2023年3月正式商运;4号机组为在建机组,计划2024年上半年进行首次装料。5、6号机组拟采用融合后华龙一号(HPR1000)技术方案,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将作为营运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开发、工程建设和运营。

  广西防城港核电厂5、6号机组总投资约391亿元,其中配套环保设施经费约为7.04亿元,占总投资比例约为1.8%。

  施工期,营运单位将采取洒水抑尘、深孔爆破、硬化路面、控制车速和加盖苫布等方式来降低施工起尘量。施工期间厂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期工程已建的临时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中水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产废水将在现场收集,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于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理、贮存等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处理处置。施工区域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运行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温排水的环境影响、化学物质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和放射性排放等。本工程配套建设了“三废”处理设施,包括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等。

  通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和非辐射影响均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开展了公众沟通和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工作通过防城港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防城港日报、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核电周边村镇公告栏进行了3次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间建设单位解答了公众关心和咨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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