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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2年7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2-07-25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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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1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 6151
  传  真:010-6564 6164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华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武汉~南昌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

工程

 

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黄冈市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南昌10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站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本期建设2组720兆乏高压电抗器、2回1000千伏出线间隔等。

(二)武汉~南昌1000千伏交流输电线路新建工程。线路途经湖北省武汉市、黄冈市、黄石市,江西省九江市、南昌市,路径全长约463千米。

(一)电磁环境

采取抬高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声环境

变电站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继续优化线路路径,落实沿线各省“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其他环境影响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将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将收集处理,不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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