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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2年3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2-03-10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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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7日我部拟对2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 6165
  传  真:010-6564 6164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华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738矿地浸采铀试验研究延续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中国铀业有限公司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738地浸工业采铀试验的基础上,对十红滩铀矿床南矿带外围和北矿带开展地浸采铀试验。

施工期的非矿段岩芯、钻井泥浆等置于泥浆坑掩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排入蒸发池自然蒸发,生活污水排入738厂生活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试验期间所致最大个人有效剂量为1.26×10-5mSv/a,远小于该项目个人剂量约束值0.1mSv/a。

 

 

2

纳岭沟特大型砂岩铀矿地浸高效开采技术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中国铀业有限公司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纳岭沟砂岩铀矿床开展高效地浸开采技术研究,在试验井场外围开展水利帷幕试验。

施工期的非矿段岩芯、钻井泥浆等置于泥浆坑掩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排入蒸发池自然蒸发,生活污水排入现有纳岭沟扩大试验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试验期间所致最大个人有效剂量为2.11×10-5mSv/a,远小于该项目个人剂量约束值0.1mS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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