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拟批准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上述单位许可证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7日
二、联系方式:电话:(010)65646051
传真:(010)6564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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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核设备处(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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