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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1-09-06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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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拟批准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上述单位许可证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日期: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0日
  二、联系方式:电话:(010)65646051
  传真:(010)6564690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核设备处(100006)
  电子邮箱:nnsadnc@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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