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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1年8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1-08-30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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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8月24日我部共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5646108,010-65646067
  传  真:010-6564611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3、4号机组18个月换料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辽宁省瓦房店市红沿河核电厂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8月24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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