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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1年6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1-06-23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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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6月21日我部共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5646161
  传  真:010-6564616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名称(报告书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中星26号卫星项目地面应用系统及地面标校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四川省都江堰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云南省大理市、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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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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