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30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贮存系统改造 |
浙江省海盐县秦山核电基地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设施设计贮存容量不低于600组秦一厂的乏燃料组件和800组秦二厂的乏燃料组件,设计寿命不低于40年。 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建设,本项目为第一阶段,新增贮存秦二厂800组乏燃料组件的25台混凝土干法贮存容器、新增一座容器操作和贮存厂房、建设秦一厂和秦二厂的贮存厂址基础设施(混凝土基础底座、实物保护围栏等)。 |
1)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且能通过控制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整体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时的且影响有限,是可接受的。 2)厂房通过气液态途径对周围公众产生辐射影响是基本可以忽略的。厂房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在发生运输容器吊装事故等事故工况下,贮存乏燃料的容器不会发生破损,不会导致放射性物质向环境的释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3)干法贮存设施为室外露天形式,不产生流出物。目前,秦山核电已基本建成了一套能够覆盖整个厂址区域的环境监测设施,能全面对整个厂址区域(包括本项目)进行环境监测。 |
利用网络方式向公众进行过项目的公示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