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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0日生态环境部关于清河采油厂八面河油田滩海区块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0-09-10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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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清河采油厂八面河油田滩海区块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清河采油厂八面河油田滩海区块开发工程

渤海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涉及八面河油田海滩块、扬二块、角斜20块、广10块共四个区块,涉及井场/井台26个,各类井86口,其中油井72口、注水井12口、水源井2口;站场9座,其中4个计量间、4个配水间和1个接转站;管线19.94公里,其中单井管线78条、15.16公里,支干线6条、4.78公里;电缆8.54公里;驻站点3处。

 

(1)环境影响:井场/井台、道路等设施永久占地对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妥善的处理和处置措施,不排海。(2) 环境风险:针对本工程井喷/井涌、管线/高架罐/油罐车泄漏、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地质性溢油风险等环境风险采取的主要防控措施有: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和良好的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加强钻时监测;设置通风系统和烃类气体探测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井场实时监控;集输支干线设置自动化压力监控系统。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564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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