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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0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0-09-01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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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31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27
  传真:010-6564612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国家级核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第一模块)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北京市海淀区、房山区

国防科工局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于2020年1月14日取得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级核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第一模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0〕10号)。

由于原建设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消防站将要拆除,本工程卫星地球站(VSAT)建设地点改为中国核工业科技馆院内东南侧绿化带,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26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0.95%。

(一)电磁环境

VSAT卫星地球站建设地点改为中国核工业科技馆院内东南侧绿化带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电磁辐射环境预测值和类比对象监测值均满足电磁辐射环境管理限值要求。

(二)环境保护措施

卫星地球站天线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卫星地面系统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加强岗位培训。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网站(http://www.gsafety.com)进行了公开。公示期间,收到3份公众通过电话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均同意本工程建设。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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