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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生态环境部关于旅大5-2北油田Ⅰ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0-06-02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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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旅大5-2北油田Ⅰ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旅大5-2北油田Ⅰ期开发项目

渤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旅大5-2北油田新建1座井口平台(WHPA平台)1座生产支持平台(PAP平台),两平台通过栈桥连接;新铺设海底混输管道(WHPA平台至SZ36-1 CEPN平台)、海底输气管道(SZ36-1 CEPN平台至PAP平台)、海底电缆(SZ36-1 CEPN平台至 WHPA平台)各1条,长度均为3.9公里;并对依托的SZ36-1 CEPN平台、LD6-2 CEPA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WHPA平台设有蒸汽热采配套系统、部分锅炉给水处理系统、开闭排系统等设施,共设36个井槽,钻井36口(34口生产井,2口水源井);PAP平台设有生活楼、部分锅炉给水处理系统等公用系统。

(1)水环境:项目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是海管/电缆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钻井液和钻屑排放、平台生活污水排放等。施工期含油钻井液和钻屑及不能满足排放要求的非含油钻井液和钻屑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机舱含油污水铅封后运回陆地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海;施工作业垃圾、船舶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运营期甲板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与含油生产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绥中36-1油田回注;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海;生产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分类处理;值班船和守护船等产生的机舱含油污水铅封后运回陆地处理。(2)海洋生态:施工期海管和电缆挖沟产生的悬浮泥沙及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对鱼卵、仔稚鱼、底栖生物、游泳生物和水体中浮游动植物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涉海施工作业避开所在海域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盛期(5月~6月)及斑海豹繁殖和洄游集中期(1月~2月);控制挖沟作业范围,减少挖沟面积,在靠近大连斑海豹保护生态红线区禁止开发区段施工时选择落潮期施工;严格控制非油层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速率;开展增殖放流等。(3 环境风险: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制订周密的钻井计划,加强钻时观测,设置紧急切断系统、井眼防碰撞设施;值班船按照规程不定期地沿途巡视,人员定期巡线对平台周边海域进行瞭望,定期对海底管线进行通球检测等。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564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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