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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底图服务项目选定承建单位的公示

2020-05-15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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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中心于2020年4月2日,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再次征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底图服务项目承建单位的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0年4月10日经专家评审,确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为该项目承建单位。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疑义,请于2020年5月21日17:00前与我单位联系。

  监督电话:(010)84665816,65645137

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5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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