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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0年5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0-05-12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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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0年5月11日我部共受理2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2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6103087
  传    真:010-66556383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35

序号

项目名称(报告书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新疆伊犁盆地铀矿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等8个项目

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甘肃省张掖市、金昌市,四川省凉山州、巴中市、南充市、达州市、广安市、内江市、资阳市、眉山市、泸州市,云南省楚雄州、德宏州、腾冲市

核工业地质局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2020-05-11

2

广西苗儿山地区等6个铀矿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湖南省郴州市、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哈密市,江西省赣州市,陕西省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宝鸡市,甘肃省平凉市、庆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青海省海西州

核工业地质局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2020-05-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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