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拟批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10家单位许可证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日期: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7日
二、联系方式:电话:(010)66556368
传真:(010)6655636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核设备处(100035)
电子邮箱:nnsadnc@mee.gov.cn
附件:一、拟批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