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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19-12-13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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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南海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在珠江口外最南端的大万山岛西南1.4公里处新建波浪能示范工程,包括示范区(6个波浪能发电示范泊位),测试区(3个波浪能发电测试泊位)。测试区和示范区波浪能发电通过海底电缆(总长度4791米)与陆域岸基测控区连接。

 

(1)水环境:施工期波浪能锚泊系统沉块与锚下放、海缆敷设前扫海作业以及海缆敷设冲埋作业等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收集运回陆上处理。

(2)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对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波能装置投放、电缆铺设避开海洋鱼类产卵高峰期(5~7月);海缆埋设施工控制射水和开沟速度,选择潮流较小时段进行开沟作业

(3)环境风险:海上船舶与施工船舶碰撞引起的燃料油或货油泄露等环境风险将影响周边相关区域。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发布有关施工作业航行通(警)告,设置航行警戒标,运行期在工程外侧发电装置上安状闪烁警告灯具,标示工程边界位置,避免碰撞事故发生。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655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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