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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承担单位公示

2020-04-27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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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关于征集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20〕30号)。至2月5日,共收到81家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月27日经专家评审确定了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表)。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7日-5月6日。

  联系人:刘乐

  联系电话:010-66103061

  邮箱:nnsabangongshi@mee.gov.cn

  附表: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承担单位

  生态环境部

  2020年4月27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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