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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一批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2020-11-02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2020-11-02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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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一批4个督察组于2020年10月12日至14日陆续进驻合肥、亳州、芜湖、安庆4市开展督察。截至10月31日18时,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立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督察重点,简化优化流程方法,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努力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效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
  有关市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边督边改,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积极推动解决群众举报问题,党政主要领导通过督察动员、现场督办、召开专题会议,以及加强约谈问责和立案查处等方式,大力推动督察配合和整改落实。截至10月31日,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2231件,经合并重复举报后转办1730件。已办结607件;责令整改335家,立案处罚45家,罚款151.9615万元;立案侦查9件,行政拘留10人;约谈58人,问责7人(详见附表)。
  目前,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一批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对已经转办、待查处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跟踪督办,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
  附:
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第一批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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