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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着力改善环境 涂亮高质量发展底色

2020-07-06 来源:长春日报

2020-07-06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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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县两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国省考核断面好水比例高于55.6%……今年,吉林省长春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各地各部门优势兵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五控”举措,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工业炉窑治理任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42%以上。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排放管控,基本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整治。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以上。

  开展扬尘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管理系统,全面扫测,挂图作战,精细化管控施工扬尘、标准化管控拆迁扬尘、规范化管控堆场扬尘、动态化消除裸土扬尘、机械化管控道路扬尘。今年年底前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市)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城市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落实秸秆禁烧十项机制,完成“禁烧区”秸秆离田、“限烧区”计划烧除,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落实“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模版化、机制化”要求,推行“查、测、溯、治、督、评”模式,实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五个清单”管理,强化“驻厂式”监管、“四不两直”抽查、上下游互查、暗访督查、信访追查、督导巡查等监管措施,开展交叉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消除劣Ⅴ类水体。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0项治水工程建设,国省考核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1.1%以下。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劣Ⅴ类水体所在流域内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23个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着力提升优良水体比例。以松花江、饮马河、伊通河、卡岔河流域为重点,加强水质优良控制单元管控,强力推进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国省考核断面地表水好水比例达到55.6%以上。

  巩固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现“长制久清”。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7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对所有入河排污口实施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今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水型和农村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坚决打赢黑土地、青山湿地保卫战。强化土壤风险管控,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强化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今年年底前全市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强化养殖污染防治,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深入推进保卫青山、保卫湿地行动。以“采石采砂、工矿企业、核心区旅游设施、水电设施”等4类聚焦问题为重点,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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